消防工程

办公室装修后消防备案

问题补充:办公室装修后消防备案需要什么?有什么规定?
2018-05-25 09:37:34
最佳回答
主任设计师-石露
回答时间:2018-5-25

办公室装修后消防备案

一、消防报建土建设计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甲方营业执照(鲜章)或核名通知书;

6、项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设计备案表8、消防设计图

9、消防设计单位与设计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盖公章),建筑师个人资质

10、审图合格意见书

11、审图单位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

1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方案设计说明文件,包括结构和消防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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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2条)
主案设计师-王艳
回答时间:2018-5-25

是的,根据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先将装修图纸送审,审查合格再施工,然后再申请验收,步骤和工序都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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