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公室装修必须报消防吗?
办公室装修消防报审是一项重要的环节,此项通过不了,接下来所有的工程就都无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等法规,餐馆、咖啡厅、酒吧、酒店宾馆、大型商业店铺等属于人群密集型的场所的建设和装修,应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手续报审报验。
办公室装修消防规定
先让物业准备一份该大楼的消防水电图,然后把改动的部分图纸用cad画出来,不需要太细致,只要能说明是在什么位置,改了哪些东西就行了。到区县的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要一份装修变动消防申报表,由业主、装修公司盖章,填一些改动的部分信息,比如天花板、墙面、地面的材料等等,报完七个工作日内受理,这样就可以了。
是的,根据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先将装修图纸送审,审查合格再施工,然后再申请验收,步骤和工序都在上面
消防手续办法
一、 申报
1. 建设工
2. 设计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设计公司与建设单位公章)
3. 委托书;(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4. 房产证;(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5. 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6. 建设工程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7. 提前复印办理下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二、 物业:
1. 合同复印件(含报价);看物业需求;
2. 施工图(水,强弱电,隔断,平面,总控,尺寸,顶面,地面,喷淋,烟感,空调,)
3.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消防报备单;
三、 街道报
1. 合同复印件(含报价);
2. 施工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
3. 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电工证,电焊证;
四、 竣工验收
1. 施工方竣工图纸,出蓝图的要盖竣工公章,出白图的要有业主与物业公章;
2. 相关材料的防火证明(灭火器,安全指示牌,应急指示灯,地毯,玻璃,石膏板等)
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表头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4. 施工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5. 消防产品清单;(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6. 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8. 委托书;(建设单位为业主,要加盖公章)
9. 设计单位盖章;
10. 建设工程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11. 消防产品材料清单(安全出口,灭火器可以照图片盖建设单位工章,灭火器要有整体合格照);
1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 消防未动,设施合格证明文件;